【媒體】最高獎1000萬元!珠海金灣出臺新政支持抗疫,含9大方面
來源:南方都市報 發布時間:2020-02-11 11:13:10 瀏覽次數:-
南都訊 2月10日,珠海市金灣區印發《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金灣區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從貸款利息補貼,房租、稅費的延緩,用工受阻的補貼以及對物資保障企業對獎勵等9大方面支持金灣區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其中,對于抗疫突出貢獻企業最高獎勵1000萬元。據悉,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抗疫突出貢獻企業最高獎1000萬元
據悉,金灣轄區內有眾多生物醫藥企業,在此次疫情期間,他們紛紛響應,應急攻關,尤其是在科研領域給予支持,充分發揮了金灣區生物醫藥強區優勢。
《若干措施》明確,對研發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藥物,為抗擊疫情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研發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檢測試劑盒等體外診斷試劑的 企業,給予每家企業 50萬元一次性獎勵。
除此之外,對獲得上級科技部門防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科技攻關項目應急立項的,采用前資助方式進行配套支持,對國家級、省級、 市級科技項目,分別給予100%、70%、50%的資金配套,最高分別為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
對企業銀行貸款予以貼息
一方面是對科技攻關企業進行支持,另一方面,金灣出臺的新政中,對企業銀行貸款也予以貼息,以此緩解疫情期間對企業帶來的金融壓力。
依據新政,將對企業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間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給予同期貸款基準利率 50%的貼息補貼,對每 家企業補貼支持最高 50 萬元。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工業企業及規模以上文化旅游、餐飲住 宿、批發零售、物流交通等行業,銀行機構不盲目抽貸、斷貸、 壓貸及采取征信逾期記錄,如有必須采取措施的情況,由銀行提 前 5 個工作日向區金融服務中心報備,以便協調解決。
對 2 月 10 日前復工生產防護口罩、測溫儀、負壓救護車、 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用品、藥品及急需的醫療器械等疫情防控應急 保障物資的企業,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按照新政,上述企業新購設備 在 2 月 10 日前開展前述生產活動的,按照設備購置金額的 80% 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 100 萬元。
減免或延期相關的租金和稅費
疫情時期,對企業的生產和經驗造成嚴重的影響。金灣區出臺的《若干措施》指出,對承租金灣區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企業,實行2個月房租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 對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另外,疫情導致申報繳納相關稅費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困難以及無法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和個人,可由企業向稅務、建設、自然資源等部門提出申請,依法辦理稅務延期申報。對受疫情影響的個體工商戶,金灣區稅務局調減納稅定額。
除此之外,新政中還提到,對企業延遲其招用的湖北籍員工或現仍在湖北的員工返回企業崗位,自文件下發之日起至員工正式返崗期間,因此類崗位人員不足而造成困難的企業,可向政府申請延遲復工補助。
同時,自《若干措施》實施起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企業新招用員工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 500元標準給予企業招工補貼,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
防疫安置點酒店水、電、氣費用減半
疫情被確認后,金灣區三灶鎮、紅旗鎮均設置了定點醫療隔離點以及防疫安置點。新政中提出,對納入政府防疫安置點的符合標準酒店在安置期間產生的實際水、電、氣費用,按其實際發生額予以50%的減免;對文化旅游、餐飲住宿、批發零售、物流交通等規上企業在防控疫情期間產生的直接損失或增加的相關防控費用,可以納入成本費用核算。
此外,對受疫情影響的旅行社,暫時退回部分或全部旅行社質保金,以銀行履約保函等代替;對疫情期間正常供應應急保障物資的規上超市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